然后,我跳将起来,将奶油涂满了他的名牌西装。
生涩难咽的红酒,我喝了一杯又一杯,希望把自己灌醉,然后倒在他的怀里,任凭他对我怎么样。
结果那天我醉倒是醉了,却没有发生任何令人惊喜的事情。
第二天,我昏昏沉沉醒来的时候,顾晨曦早就已经走了,桌子上给我留了纸条,上面用黑色的签字笔写着——七朵,以后别喝那么多酒了,小孩子喝酒不好。
我把信纸撕得粉碎,扔得满屋子都是,恶狠狠地想,原来阿喜说的没错,顾晨曦果然是个好人。
十足的大好人!
我把顾晨曦的西装外套洗干净,熨平整,每天晚上把它当成睡衣,穿着入睡。
我穿着它,就像是顾晨曦把我拥在怀里,前所未有的安心。
然而好景不长,当顾晨曦在外人面前不再避讳谈起我和他的关系的时候,陶小昭就从国外杀回来了,好象专门为了跟我抢顾晨曦似的。据说,她大学毕业后去了澳大利亚留学,爱上了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澳洲人,就把顾晨曦给甩了,到如今那个澳洲人有了新欢,她才想起顾晨曦的种种好处。
六月里,空气阴沉沉的午后。
咖啡店巨大的玻璃窗前,她坐在我和顾晨曦的对面哭的梨花带雨。
接着,她看着坐在顾晨曦身边的我说:“顾晨曦,这位就是七朵吧,你觉得你跟她合适么?”
她的话说的波澜不惊,却说的我如坐针毡。
其实我不应该这般懦弱的,我应该站起来端起面前的咖啡泼她,然后告诉她现在谁才是顾晨曦的女朋友。
顾晨曦不说话,只低头搅着杯里的咖啡。
咖啡杯的倒影里,我看见了他眸色中怎么藏也藏不住的慌乱。
星座书上说,双鱼座的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懦弱,看来并没有说错。
那一天,任凭伶牙利齿的陶小昭怎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坐在对面的顾晨曦自始至终没开口说一个字。最后,陶小昭拿起桌子上的皮包愤愤走掉了,细细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当当声响。
她推开咖啡厅的旋转门,钻进停在门口的一辆白色小车里,马达发动了几下,车子摇晃着撞向了路边的栏杆,接着倒过来,一溜烟儿开走了。
我暗暗地想,陶小昭肯定是被我们气迷糊了,气的连车子都开不好了。
六、故事的开始到结束,草草出现又匆匆消失在他眼前的我,从来都不是爱情的姿态。
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陶小昭自然不甘心败给我这样一个原本在街头卖艺的小歌手。
她开着那辆白色的小轿车撞向我的时候,是在地下通道附近的街道上。
当时我正抱着顾晨曦送给我的吃不完的零食给阿喜送过去,我不想自己的身体没了线条,在陶小昭的面前失去优势,于是把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统统送给怎么吃也吃不胖的阿喜。
我避开其他的小乞丐,把阿喜叫到路边。
恰巧开车经过的陶小昭脑袋一热,就撞过来了。
幸亏阿喜眼疾手快,把我往旁边草坪猛地一推,陶小昭的车子碾过他的大腿之后,直直撞上了行道树。
那一次,陶小昭撞折了阿喜的大腿,捎带着撞断了自己两根勒骨。
一个星期以后,顾晨曦就站在医院大门口的路边跟我提出了分手,那时候我强忍住眼泪没有哭,因为当时路边还有一个卖金鱼的少年,我怕他看见后会笑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