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自旅馆里面出来,经过酒吧门口去坐车的时候,你一下子就从酒吧门口的阴影里冲了出来,然后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地推了一下,然后声嘶力竭地对我吼道:“云葵,整整一个晚上你都去哪了?你不知道很多人会担心的么?”
我就势靠着路边的一棵大树上,笑笑地看着你,你的眼圈是红的,看起来是整整一夜都守在那里等我。
不知道为什么,你暴跳如雷的样子,在那一刻的我看起来却是如此的可爱。
然后,你便一把拉起我的胳膊,不由分说地拖着我向着马路对面的那家永和冲了过去,那一天,你为我买了一杯热豆浆,两根油条,接着一下子推到我的面前,命令般地说道:“吃!”
我转身看向我们投射在玻璃中的倒影,我的膝盖上放着一本故作陌生的女人留下来的张小娴的书。
我将它翻到画了红线的那一页,然后平摊开来推到你的面前。
其实,那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
妈妈深爱着我,却不得不放弃我,我还深爱着你,也不得不放弃你。
我想,那一刻的我,终于理解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她躲在某个我找不到的墙角,刻意压低的哭声。
我突然明白,爱着你,并不一定就要守着你。
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想,我会学会自己受伤,自己好!
你看着上面的那一行字,微微愣怔了几秒钟,最后伸出手将我的脑袋重新按到豆浆面前,悻悻地说了句——神经!
我看见自己的眼泪掉在了乳白色的豆浆里面,我终于鼓起勇气,叫了你一声哥。
我说:“哥,与南蔻比起来,你也是喜欢我关心我的对不对?”
我说:“只是这种喜欢跟你对她的那种喜欢,不是同一种类型而已。”
就像那个陌生女人用这样一个特殊的方式告诉我的一样,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宁愿放弃你。
这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类型很多种方式,有些时候放弃,并不意味着恋慕你的那颗心也随之远去。
对于“哥”这样一个称呼,你似乎有那么一点点吃惊,但是不久之后这种惊讶就变成了一种释然。你像小时候那样,伸手打乱了我的头发,轻轻地对我说:“云葵终于长大了!”
程云岸,我想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天清晨,我坐在你的小摩托上,和你一起在小城清晨凉爽的夏风中穿行而过的情形的。
我唱着一首你说你从来都没听过的儿歌,在你背后张开双臂,虚空着环抱在离你腰际几厘米的地方。
我没有告诉你,那首歌我从小就会唱。
只是那么长那么长的时光里,我已经将它忘记,直到那天晚上,那个“陌生”的女人将我紧紧地拥在怀里,重新唱起的时候,我的记忆才再次如同只有在暗夜里才会盛开的花朵一样,复苏在了这样一个明明知道你正在远离,却还要努力保持微笑的夏日里。
五、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程云岸,我和那个名叫曹素功的男孩子在一起了。
你可能已经不记得了,那一天就是他带领一群人在食堂附近围堵了你和司南蔻的。他说他是我的忠实读者,他从我那零零散散如同呓语般的文字里,看穿了其实我有一颗敏感的,极易破碎,却又渴望被人捧在掌中的心。
他说:“云葵,你以后的故事里会不会有我?”
他说这话的时候,正从你们宿舍楼下的那个景观湖里爬上来,裤管下稀里哗啦地淌着水,而手中,就捧着那只已经长了青苔的手写板。
他是在我后来写的文章里知道我把手写板沉入湖中这件事情的,虽然那时候的我已经换了笔名,但是他还是一眼便看出那些文字出自我手,他是那样细心的一个男孩子。
手写板的屏幕进了水,每按一下就会产生一个气泡,那一天下午,我们两个人就那样静静地坐在湖边,像小时侯我和你争抢游戏机时一样,你一下我一下地用手指戳着屏幕中的气泡,我们把它们驱散,又看它们一点点地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