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范大郎幡然悔悟,和范大娘重新在一起了,结局范家人在一起团团圆圆包饺。
接受完剧情的凌云志被恶心的够呛。
她可忍不了。
开始在厨房寻找趁手工具,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范家人打一顿出出气。
刚走两步,她就感觉脚上传来的异样。
凌云志坐在柴草堆上,脱下了鞋子,发现原主的脚指有些不对劲。
【宿主,原主缠过脚】
797将原主小时候的剧情以文字形式展示在她面前。
凌云志扫了一眼,原主小的时候,范家人遵循旧习俗,给原主裹了小脚。
原主长大一点之后,社会风气又变了,小脚变成了陋习。
范大郎读过洋学堂,是个赶时髦的人,就让原主放脚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白白胖胖,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捂着双手,冲进了厨房,“范大脚,你在干什么呢?”
凌云志穿上鞋子,白了他一眼,“你眼睛瞎,我在做饭。”
范耀祖不恼,反而呵呵一笑,“给你看一个好东西。”
不由分说就把双手怼到凌云志面前。
张开手,里面是一只肥肥,青色带橘色斑点,蠕动的毛毛虫
范耀祖发出贼贼的笑声。
凌云志一把拍来他的手,愠怒道“你有病啊!”
范耀祖见她生气了,笑的更大声了。
凌云志恼火,捏起地上的毛毛虫,几步上前,一把捏住范耀祖的下巴,将毛毛虫直接塞进了他嘴里,“毛毛虫好吃吗?”
范耀祖感到一阵恶心,挣扎着“呕~我要告诉奶奶!”
凌云志看了他一眼,站起身,“我要做饭了,你快滚。”
范大娘为了让家里好过一点,在附近一家纺织厂里工作,留下原主一个人在家里伺候范老太太三人。
范耀祖“呸呸”吐了几口口水,恶狠狠盯着她,威胁道“你居然欺负我,我现在就要去告诉奶奶!”
说完一溜烟跑掉了。
凌云志不理他,拿起火柴,点燃一撮柴草塞进灶膛。
接着她将火钳子塞进火焰中。
其实原主已经做好了一大半饭菜,不错,范家的伙食还是挺丰盛的,居然有白切肉!
她倒了半碟酱油,白切肉沾了酱油,就着米饭就吃了起来。
这个家里全凭着范大娘一个人干活挣钱,但是范大娘把食物先让给范耀祖和范老夫人还有范二娘先吃,美名其曰男孩子要多吃点。
原主只能吃一些残羹剩菜。